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我被指教,火星灵在巨人中与理解力和意愿之间的中间之物有关,也就是与基于情感的思维有关;他们当中最好的则与思维的情感有关。正因如此,他们的脸和思维行如一体,他们无法在任何人面前装模作样。由于他们在巨人中与此有关,所以大脑和小脑之间的中间区域与他们相对应。对那些大小脑在属灵功能上被联结的人来说,脸与思维行如一体,以致其思维的实际情感从他们的脸闪耀出来,由他们的情感所产生的思维的大致变化通过也从眼睛发出的迹象显示出来。因此,当他们与我同在时,我能清楚感觉到我脑袋的前面部分被拉向后枕骨,也就是说,大脑被拉向小脑。古时,我们地球上的人类从小脑接受流注;那时,脸与人的内在情感行如一体。但后来,当人们开始在脸上掩饰并伪装自己没有感觉到的情感时,他们就从大脑接受流注。关于随着时间推移,他们的脸所经历的变化,可参看《属天的奥秘》(AC 4325-4328)一书。
4205.“我必不越过这石堆到你那里去;你也不可越过这石堆和柱子到我这里来害我”表决定能从良善流入多少的限度。这从“越过”、“石堆”和“柱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越过”在此是指流入;“石堆”是指良善(4192节);“柱子”是指真理(3727, 3728, 4090节);还因为石堆和柱子用作记号或证据;但在此处用作限度的记号。由于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结合,所以从整个思路自然会流入这样的观念:就内义而言,意思是指决定能从良善流入多少的限度。前面说过,结合通过良善实现,良善的流入取决于它被接受的方式。而对良善的接受完全取决于真理,真理是良善所流入的对象。因为良善是主动力或原动力,而真理是接受者;因此一切真理都是接受的器皿(4166节)。由于真理是良善所流入的器皿,所以真理为良善的流入设定限度。这就是此处决定能从良善流入多少的限度所表示的。
其中情形简要阐述如下:人所认识的真理,无论具有什么样的性质,皆通过情感,也就是通过爱所具有的某种快乐进入他的记忆。没有情感,或没有爱所具有的快乐,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人里面,因为他的生命就在于这些。当类似快乐,连同与它们相联的许多其它事物返回时,所进入的事物会被重新引入;同样,当这个真理被人自己或某个其他人重新引入时,情感或他的爱所具有的快乐在它进入时以同样的方式再次被激发;它们因结合而彼此粘附。由此可见对真理的情感是何情形。连同对良善的情感一起进入的真理,在有类似情感返回时,就会被重新引入;情感在类似真理返回时,也会被重新引入。由此明显可知,真理连同纯正的情感绝无可能被植入并扎根,除非此人处于良善。因为对真理的纯正情感来源于良善,良善则来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良善从主流入,但只固定在真理里面;事实上,真理欣然接纳良善,如同欢迎贵宾,因为这二者情投意合。由此还明显可知,真理的性质决定了良善被接受的方式。彼此过着仁爱生活的外邦人所认识的真理具有这样的性质:从主所流入的良善也能在它们里面如同贵宾那样被欣然接纳。但只要他们活在这世上,他们的情况就和从圣言拥有真理,并基于这些真理过着属灵仁爱生活的基督徒不一样(2589-2604节)。
918.“都出了方舟”也体现了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刚才关于“出方舟”(8:16,90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属灵人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主通过良心引导他。凡受良心掌管,也就是照良心行事的人,都在自由中行事。没有什么比违背良心行事更让他反感的了。对他来说,违背良心行事就是地狱,而照良心行事就是天堂。谁都能由此看出,照良心行事就是自由。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掌管属灵人。如前所述(310:2, 393, 875:3节),这良心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形成,因而与属于其意愿的事物分离。由于良心与他意愿的事物完全分离,所以很明显,人凭自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既然一切信之真理都源于信之良善,那么显然,人永远不会从自己思想任何真理,而是唯独从主思想真理。诚然,他似乎从自己做这些事,但这只是表象。实际情况就是这样,所以真正的属灵人承认并相信这一点。由此明显可知,主赐予属灵人的良心可以说是一个新意愿;因此,被如此新造的人就被赋予一个新的意愿,由此被赋予一个新的理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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